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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使用百度商标,某烤肉店被判惩罚性赔偿230万元!

2022-09-20    阅读:464012   标签: 侵权案例 |

百度搜索想必大家早已耳熟能详,但“百度烤肉”您可能还是头回听。有人也许会好奇:什么,百度开始做烤肉了?非也,“百度烤肉”不仅与百度公司毫无关联,甚至还构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此案,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京百度餐饮公司等五公司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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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百度餐饮公司有五家分公司,均在其所经营的店铺名称、装潢、广告宣传、微信公众号、美团APP等处使用大量“百度”“百度烤肉”“百度食糖”等标识。百度公司遂将五公司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五公司的被诉行为已经破坏了“百度”商标与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之间的直接密切联系,减弱“百度”商标的显著性,侵犯了百度公司涉案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且,五公司使用与“百度”相近似的“京百度”作为企业字号,具有攀附百度公司“百度”商标声誉、搭便车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也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五公司与百度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对五公司的投资或经营主体产生误认,造成服务来源的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五公司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且本案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以加大对恶意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酌情确定百度公司的涉案商标对五公司侵权获利的贡献率为35%及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最终认定五公司应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30余万元。

攀附商誉可能因为商标侵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非品牌发展的长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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